[摘要] 按照国务院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我市2017年度(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额上下限自7月1日起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注意啦!注意啦!漯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又要调整啦!
按照国务院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我市2017年度(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额上下限自7月1日起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漯河住房公积金的变化
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包括范围本市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其在职职工、自主缴存者。2017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5%~12%。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相关规定,依据漯河市统计局公布的我市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含劳务派遣)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5838元,确定我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1146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2750元;参照我市社保部门规定的社保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292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9.2元。
自主缴存者的月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的上下限按以上规定执行。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需要哪些资料
需提供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单页各1份);
3.结婚证原件或、离婚协议原件(复印件1份);
4.①如所购房屋为期房需提供:备案购房合同原件(未备案合同原件1份,备案合同首页复印件1份);②如所购房屋已由期房转为现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一份、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6.契税税票原件(复印件1份),(90平方以下的住房,需提供查档证明);
7.借款人本人储蓄卡,可选择中行、建行、工行、农行、中原银行、邮储银行任意一家银行普通储蓄卡(复印件1份)
8.征信报告(贷款时由经办银行窗口出具)。
注:①借款人配偶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需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供缴存和无贷款证明;②以上所述资料均需留存复印件验证原件,复印件均为A4纸。
需提供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单页各1份);
3.结婚证原件或、离婚协议原件(复印件1份);
4.过户后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5.评估报告原件;
6.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7.契税税票原件(复印件1份),(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需提供查档证明);
8.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1份);
9.借款人本人储蓄卡,可选择中行、建行、工行、农行、中原银行、邮储银行任意一家银行普通储蓄卡(复印件1份);
10.征信报告(贷款经办银行窗口出具)。
注:①借款人配偶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需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供缴存和无贷款证明;②以上所述资料均需留存复印件验证原件,复印件均为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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